“小姐,我可以坐过来吗?”
并不算好听的男声,带着一点点的粗粝,却让林语妃定了定神,抬眼看去,果然是周哲那张帅气,但是有些面无表情的脸。
“好。”
他跟着林语妃坐上了轿车,管家面露难色。
“这……周先生,这恐怕不合规矩。”
周哲不过区区一个保镖,可在场认识他的人都见识过三年前,他为了林语妃发疯的场面。
“随他去吧……毕竟那是夫人从前手下最衷心的一条狗。”
陶柘宇见此场景,漫不经心挥了挥手。
“一个长得与我三分相似的傀儡,夫人喜欢,就留着吧。”
说完他亲自替林语妃关上车门。隔着玻璃对林语妃道了句:
“新婚快乐,我的太太。”
林语妃依然没什么表情,刚刚她用湿巾努力擦花了半张脸,嘴角晕开的口红终于不再让她像个没有感情的人偶。
汽车迅速向着山间疾驰而去,良久周哲才听见林语妃微不可闻的一声。
“小哲,欢迎回来。”
别墅区内,得到通知早已被接来的辛妈忧心忡忡地上来,急得围着林语妃团团转。转而又看见了跟在林语妃身后的周哲,又是重重叹了口气。
“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当天晚上,辛妈给林语妃做了她最喜欢吃的咖喱,摆在周哲面前的却是一碗猪脚饭。
她本来想叫周哲和她在一边偷偷吃,没想到却被林语妃叫住了。
“辛妈,你和小哲也上桌来吃吧,这么大的一个房子,现在只有我自己,我不习惯。”
见林语妃的目光在周哲的碗里转了一转,辛妈解释道:“小姐,这是我们那里的传统,刚出局子的人吃一碗猪脚饭,能去去那里面的晦气。”
林语妃放下了手中的勺子,叹了口气,第一次正经打量起来了眼前的这个男人。
经历过三年狱中的蹉跎,他瘦了,黑了,曾经会柔顺垂下来挡住一只眼睛的头发如今变成了短短的寸头,让人有伸手摸一把的冲动。但她最终还是什么都没有做。
“小哲,你辛苦了,这一次,是柘宇哥对不起你,我会让他赔偿你的。”
周哲点头称是,然后低下头,机械地把面条扒进嘴里,在局子里虽然吃得也算是荤素均衡,可饭菜的味道也绝对算不上美味,如今被热气腾腾面条的蒸汽一熏,眼睛里居然也有了氤氲的湿润感。
周哲从小就知道,自己能在林家扎下根,完全是因为小姐的喜爱,而小姐喜爱他的原因,又完全是因为他那双像极了陶柘宇的眼睛。
十年前。
芳城别墅区。
“柘宇哥,可不可以等等我!”穿着白色公主裙和银色鞣皮鞋的小小女孩不顾还在下着雨的天气,匆匆追赶上穿着黑色西装,被保镖环绕着的小男孩。
却被他一把推开,女孩没有站稳,跌坐在地上。洁白的纱裙浸了泥水,瞬间污秽不堪。
男孩却依然面色冷峻,吐出两个字。
“滚开。”
黑色轿车里,小女孩的哥哥眼睁睁地看着这一幕,却并没有出声阻止。陶柘宇上了车扬长而去,女孩瘫坐在地,任凭雨水一点点打湿了她的头发。
“哎呀,小姐,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辛妈打着伞赶来,连忙拿一个大大的披肩把她裹上。整个林家,辛妈是为数不多真正把她当做小姐看的人,而其他佣人,不过把她看作一只随时会为林家联姻的花瓶。
她没有哭,只是指了指不远处一个猫在树下的身影。
“再给我一把伞。”
那一年,十二岁的林语妃,从林家大门口,捡回了十四岁的周哲,只不过那时他还叫周柘。他的父亲本来是在林家做事的司机,可惜因为手脚不干净,被林父开除。
可怜小周柘也和父亲一同被赶出了林家大门,情妇早早等着接周柘的父亲回家,但她不要拖油瓶,周父就大摇大摆自己上了车,留下小周柘自己一个人抱着半颗馒头在大门外冻了一天一夜,才被林语妃发现。
“你的眼睛很像他。”那时林语妃的声音轻轻的,很好听,让周哲恍惚间以为自己听到了仙女在说话。“但是你不能和他用一样的名字,从今天起,你叫周哲。以后你就跟着我吧。”
那时他已经发烧到了三十九度,勉强站起来给林语妃鞠了一躬,就直接在她面前晕了过去。
病好了以后,他就正式在林家立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