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苏牧的情感启蒙大多来自程阳。
程阳其实很早就知道自己对方济帆产生的,不同于其他朋友的异样情愫,而苏牧是他那段时间唯一的情绪宣泄口。
他知道,其实程阳一点都没有表面看上去那么洒脱,那么无所谓。
但是他坦诚,敢于面对自己的感情。
程阳说,喜欢就是,看到他跟某个人走的太近,但凡只要表现出一点亲密,就会抑制不住地失落,生气,焦躁,烦闷,甚至会自卑。
喜欢就是,希望他是你一个人的,跟他再亲密都不够,对他产生一些不应该有的遐想,所有靠近都源于难以自控。
所以当苏牧第一次在基地门口看到那个女孩儿站在他哥身边,两人看上去十分登对,他不觉得高兴,只觉得五味杂陈,最多的,是自卑。
他那段时间会经常听到林姨和王女士电话里调侃傅星辰的八卦,说他们班班长经常会主动给自己儿子送资料,还帮忙补课,有几次还被她发现书里夹着的粉色小信封。
林姨不反对早恋,苏牧是知道的。
他甚至能从那些调侃的话里听出几分欢喜。
心里只剩下酸涩。
在他搬来平城后,程阳来找过他一次,眼睛很红很肿,像是狠狠哭过。
“他居然放弃直升本部,去六中了。为了不看见我,居然还申请留校住宿。”
程阳边说边自嘲地笑笑,声音嘶哑,颓靡不堪。
“也对,我确实挺让人讨厌的。”他嘴角轻佻地勾着,眼底却没有半分笑意,“反正从小到大没什么人喜欢我,连我爸妈都后悔生了我,更何况方济帆。”
“他不过就是看我可怜,才一直跟我做朋友。没想到我这么混账哈哈哈哈。”
程阳笑的眼泪都出来了。
唇角弧度却无力地往下耷。
比哭还要难看。
“哦豁,”他努力装作一副恶作剧得逞后的得意模样,可话里都是哽咽,“这下好了,朋友都做不成了。”
他用衣袖狠狠抹了把脸,笑道:“挺好,我这种人,活该被人讨厌。”
“也不怪他们说我恶心,毕竟大家都是男的,谁会想被一个男人喜欢...”
苏牧那天下午刚从楠城失魂落魄地跑回来,听到这些话,心里更是像针扎了一样疼。
大家都是男的,谁会想被一个男人喜欢。
是啊,傅星辰一直把他当弟弟,要是知道自己这些龌龊的心思,肯定也会讨厌他,对他避之不及吧。
“你没错,”苏牧双目无神,看似安慰他,实则对自己说,“你只是喜欢他而已。”
喜欢有什么错呢?
错就错在不该告诉他,这样大家的关系说不定还能维持,也不会被讨厌了。
“这样也好,离我远点,我就不会见到他就想发疯了。”程阳苦笑道,“如果他一直在我眼前,我会控制不住。”
“控制不住什么?”
“控制不住我的占有欲,想跟他更亲密一点,想...”程阳轻嗤一声,“算了,还是别告诉你了,我怕你也觉得我恶心。”
“不会!”苏牧摇摇头,“我...”
他想说其实我也一样。
但他说不出口。
他没有这么多的勇气。
他不敢像程阳那么勇敢,敢爱敢恨,他只想把喜欢藏起来,只有自己看得见。
顿了几秒,苏牧才喃喃道:“我...我能理解的。”
沈默良久,程阳怅然若失地苦笑一声,仿佛自言自语般:
“他只要靠我越近,我会控制不住,越来越喜欢他。”
这种感觉,苏牧完全能感同身受。
所以那之后,他自作主张地斩断了和傅星辰之间的联系,因为比起远离,他更怕因为自己控制不住喜欢导致的关系崩裂。
他选择给自己时间,淡忘,或者,藏起来。
但后来,苏牧慢慢觉得,时间的力量好像微乎其微,都过去了整整五年,他的喜欢好像并没有减弱半分。
他还是想控制不住地,想靠近。
淡忘不了,但是可以把喜欢藏起来。
但他好像又没办法藏的很好,频频露出马甲。
因为一点靠近就沾沾自喜,忘乎所以。
最后全盘崩溃。
不过幸好,结局没他想的这么坏,甚至好了千万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