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大革命》。托克维尔的书在法国一直受到重视,他的两卷本的《论美国的民主》(第一卷)出版于1835年,一问世就获得巨大成功。但是,将托克维尔看作西方政治哲学史上同霍布斯、洛克、孟德斯鸠、卢梭等齐名的思想巨匠则是迟至20世纪晚期的事。得力于法国当代思想家阿隆等人的慧眼,当代学人不断从托克维尔的思想里发现光照后世的灵感。他对民主作为现代社会运动方向的独到洞察,对平等——他指的是“地位的平等”——作为现代性的历史展开的动力的敏锐把握在今天仍然具有现实意义。
不过,我喜欢托克维尔却是在其深刻和睿智之外,另有他因。托克维尔是19世纪初带着法国的社会问题去美国考察的,这不免让我们这一代向西方求真理的学子感到某种亲近。他对当时美国“新”社会的向往同我们这种游学之人的心境实有着相当的共通性。同时,他从美国回国之后也有着强烈的“美为法用”的拳拳报效之心。他的《革命》这本书的创意不是看到了法国大革命的复杂性,而是看到了这场革命同法国专制旧制度的承继关系。对我来说,他笔下的美国民主对我们古老的中华文明来说,自然有着重大参照意义,但是美国毕竟是新大陆,没有传统的纠缠;相反,法国的民主却是从强大的专制传统中开拓出来的,同我们的历史贴得更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