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者为中心而建立起来的一个地域相对广阔的政治实体,而帝国与专制又总是密不可分的,如古代的巴比伦、罗马、波斯、中国等等。但近代以来,帝国的意义发生变异,如大不列颠殖民帝国的宗主国的政治制度就是民主的。但也有学者认为,即使从古典的意义上,帝国之所以为帝国并非由帝国内部是否实行民主制度来规定,公元前5世纪有着民主体制的雅典城邦就是通过反对波斯入侵而形成了帝国体系。托德在本书中,从希腊、罗马等古代帝国的对比研究中抽象出帝国之所以为帝国并得以维持的两个最基本特征:第一,由边缘向中心提供贡品,中心依赖边缘而生存的一套朝贡制度;第二,一套帝国赖以生存的普世平等主义。尽管这套帝国普世主义的制度基础是压迫而不是自由,但为了维持帝国的持续,在征服者与被征服者之间,这种压迫应该是同一尺度的。
同古典帝国相比,今天的美国算不算一个帝国?托德的回答是两可的。美国无疑具有可被称之为帝国的多种理由。从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美国在全世界范围内的经济、军事、文化强势地位,在“冷战”中同苏联体系抗衡而建造起来的一整套包括北约、美日军事同盟在内的地缘战略体系,以美元为轴心的世界经济金融组织等无疑使得美国超出了一个寻常的民族国家的范畴。托德指出,按照1998年美国的统计,美国在全世界驻军在二十六万左右,它依靠自己的经济、军事及军火工业的强势地位,在世界范围内成功建立起了一套朝贡制度。这套制度包括在各地驻军的军费开支、高额战争费用(如第一次海湾战争)的摊派、军火出口、对世界重要战略资源的控制等等。同时,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美国也基本上能够做到以一种普世主义的态度对待其势力范围之内的帝国臣民。不过,今天的美国同古典的帝国也存在明显的不同,这尤其表现在帝国扩张与殖民手段上,如:美国寻求在世界上的霸权地位而不是疆域的扩大,美国寻求对战略资源的控制而不是建立殖民地等等。